劳动法 社保缴纳基数

2024-05-19 02:30

1. 劳动法 社保缴纳基数

看你的说法,肯定你是想离职,但是又签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你想以公司少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根据本人刚刚的实践,给你几点建议作为参考:1.对于社保缴纳基数这个问题,国内绝大多数公司都没有按照劳动法来缴纳,即以劳动者上个月实际月收入作为基数缴纳。不过即使是违法,劳动局和社保基金管理局目前也没有去管,可能是考虑国内企业负担问题,同时他们也没那么多人手,太多企业都违法了。但是,只要你去社保局主张,社保局会支持你的,准备好劳动合同和工资记录去社保局投诉就行了,一般30天内可以补缴到位。2.目前不能以公司少缴纳社保作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暂时不会管社保这块的东西,你以这个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话,劳动局也不会支持你。3.关于你的培训协议,你主要关注下培训的内容、形式和公司投入的费用。很多公司很简单的岗前培训也会要求签培训协议,其实这个协议签了也没有用。但是如果公司真的花钱对你进行了很专业的技能培训,比如送你到专业培训机构或请专业机构来公司培训的话,在签了培训协议的前提下,你如果提前离职是应该赔偿的,只是赔偿数额跟投入费用之间的比例不能太离谱。由于没有看到你实际的培训协议,不能给你更多建议。但是培训协议是目前阻止你离职的唯一问题,你可以到劳动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下,免费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劳动法 社保缴纳基数

2. 劳动法社保缴纳基数

看你的说法,肯定你是想离职,但是又签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你想以公司少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根据本人刚刚的实践,给你几点建议作为参考:1.对于社保缴纳基数这个问题,国内绝大多数公司都没有按照劳动法来缴纳,即以劳动者上个月实际月收入作为基数缴纳。不过即使是违法,劳动局和社保基金管理局目前也没有去管,可能是考虑国内企业负担问题,同时他们也没那么多人手,太多企业都违法了。但是,只要你去社保局主张,社保局会支持你的,准备好劳动合同和工资记录去社保局投诉就行了,一般30天内可以补缴到位。2.目前不能以公司少缴纳社保作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暂时不会管社保这块的东西,你以这个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话,劳动局也不会支持你。3.关于你的培训协议,你主要关注下培训的内容、形式和公司投入的费用。很多公司很简单的岗前培训也会要求签培训协议,其实这个协议签了也没有用。但是如果公司真的花钱对你进行了很专业的技能培训,比如送你到专业培训机构或请专业机构来公司培训的话,在签了培训协议的前提下,你如果提前离职是应该赔偿的,只是赔偿数额跟投入费用之间的比例不能太离谱。由于没有看到你实际的培训协议,不能给你更多建议。但是培训协议是目前阻止你离职的唯一问题,你可以到劳动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下,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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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社保基数的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一、社保调整基数后差额怎么算
社保调整基数后应补缴社保,等于调整后的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减去之前已经缴纳的社保款项金额。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如果新基数出来比上年度略高,这样上半年缴费的金额就会少,调整新基数后就需要补差额,包括个人部分和企业部分都要补费。这个基数一般指社会平均工资60%,如果缴费基数远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则不存在补差的问题。
二、社保基数3322怎么算
个人交8%,单位交13%,共计缴费是21%。社保缴费基数依据浙江月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其中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为16608元(5536*300%),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322元(5536*60%)。按照国家的规定,每年的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是7月,各地都是不同的)核定基数,也应该要根据职工的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还需要准备好工资表这些重要的证明。相关的人员也可以根据一些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到最新的一些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的软件查询到全国的社保基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社保基数的相关规定

4. 社保基数的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5. 社保基数的规定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社保基数的规定

6. 社保基数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7. 社保缴纳基数的规定

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个人按缴费工资的1%;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5%、1.0%、1.6%。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9%,个人不缴纳。

社保缴纳基数的规定

8. 社保缴纳基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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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不包含的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四)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五)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十一)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什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十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十六)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十七)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