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都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2024-05-05 19:14

1. 民政局都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民政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2、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3、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4、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5、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6、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7、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8、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9、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10、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12、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13、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14、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民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民政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民政局都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2. 民政部门具体指哪些部门?

民政部门具体是指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主管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工作的部门。
扩展知识:
一、民政部门是国家规定的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
1、机构设置都有:国家级一般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一般设民政厅,市县级一般设民政局,乡镇一般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2、职能涉及:国家政权建设、社会福利、社会行政管理以及社会保障等等各个方面,它的工作范围特别的广。一般包括婚姻登记、优抚安置、拥政爱民、救灾救济、老龄工作、区划地名、低保、慈善、殡葬、福利、救助等等。
二、民政局是市县级的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
1、民政局的工作:主要管理救灾救济、民间组织管理、双拥优抚安置、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建设等等相关的工作。
2、民政局的具体工作:民间组织、优抚保障、军休安置、备灾减灾、社会捐赠、城市低保 、区划地名、社会福利、救助管理、退伍安置、双拥工作、救灾工作、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婚姻登记、农村救助、儿童收养、福利彩票、外事工作、民政统计、民政法制、教育科技、殡葬管理等等。

3. 民政局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一、民政局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五)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七)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十)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四)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民政局职责,市民政局设8个职能科(均为正科〈股〉级建制)。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全市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局文书档案、保密、信息、信访、保卫、行政复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有关行政接待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在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治思想工作、党建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及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和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调动、劳动工资、职称和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全市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和机关一般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优抚安置科
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拟订本市抚恤优待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评定、调整革命伤残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承办革命烈士褒扬和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人转运接待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导全市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开发工作。
(三)救灾救济科
贯彻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救灾救济工作方案;负责查灾核灾和灾情上报工作;指导灾后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基本生活的救济救助工作;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市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和开展慈善救助;承办市有奖募捐委员会组织的社会福利彩票销售活动。
(四)社会事务科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上级关于基层政权、村(居)委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居)民开展自治示范活动,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定和办法;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审核工作;办理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及指导市收容遣送站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殡葬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宣传殡葬工作法规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承办全市殡仪馆、公墓(塔陵)的审批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五)社区建设和城市福利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推进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局直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社会办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全市城镇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指导、监督城乡福利企业的办厂方向,落实国家的各项扶持、保护政策;承办城乡申办福利企业和企业变更的审核以及福利企业年检和通过年检企业的核准工作;帮助企业申请技改贷款贴息和减免进口残疾人专用设备关税;指导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安置及其权益保障工作。
(六)民间组织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拟定我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社团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研究提出我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本市镇、村(居)委会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计划财务科
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年局财务预决算工作;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制订并监督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民政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种基金的管理。
(八)老龄工作办公室
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负责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办法;督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各镇、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指导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负责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和老年基金的管理监督。
二、随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
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实施优抚对象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政策;管理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特、一等伤残军人的安置与供养和荣誉军人疗养工作;承办革命烈士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指导烈士纪念物和光荣院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王志南昌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王志南昌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

民政局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4. 民政所负责什么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的具体工作有六点:1、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2、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复员干部 的接收安置工作;3、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 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4、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5、指导和协调全市军供站的工作。6、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放救灾款物。民政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六)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七)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九)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十)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有关职责分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5. 民政部门包括哪些

民政部门包括以下4种:
1.办公厅
办公厅是党政机关设立的负责协助机关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并主管文秘和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办公厅在其所属党政机关的领导下依职责行事,并办理机关及其领导交办的事项。
2.社会救助司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承办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国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是民政部的职能部门,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社会事务司
拟订婚姻、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管理;承办政府间儿童收养政策协调事宜;协调省际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

扩展资料:
建制沿革

1998年,国务院再次进行机构改革。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民政部。民政部仍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职能做如下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由民政部负责。
2、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协调抗灾救灾的职能交给民政部。
3、国务院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撤消后,其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三、转变的职能
将各类民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服务和等级评定、福利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国内外对中央政府以外的捐赠接收、指导灾区进行生产自救、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具体事务、指导残疾人康复、假肢和殡葬行业管理职能,分别交给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或地方民政部门承担。
在机构设置上做作如下调整:
1、优抚局与安置司合并为优抚安置局;
2、社会福利司与社会事务司合并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3、计划财务司调整为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4、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司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局;
5、国际合作司更名为外事司;
6、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改为人事教育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政部门包括哪些

6. 民政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1、民政部门包括: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社会救助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区划地名司、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社会事务司、规划财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2、民政的包含内容
民政部门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常设国家行政机构。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
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3、民政局的职责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扩展资料
民政部门中民政局的各机构的职责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草拟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县民政工作年度计划;负责文秘、信息、宣传、督查、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后勤保障等工作。
社救科
负责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统筹管理全县社会救济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及特殊对象的救济和补助等工作。
社会事务科
负责起草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设在本县的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监督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民间组织等工作。
老龄办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向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7. 民政部门是指哪些部门?


民政部门是指哪些部门?

8. 民政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民政部门包括: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社会救助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区划地名司、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社会事务司、规划财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民政部门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常设国家行政机构。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扩展资料:主要职责:
(1)制定民政发展的计划、方针、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由社会组织、基金会和非企业单位依法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3)制定优惠政策、标准和方法,制定退役军人、复员干部、离休干部、退役军人的政策和计划,制定烈士奖励办法,组织指导。支持军队和上级下属的工作,承担支持军队、上级下属、支持政府和全国人民领导班子的具体任务。工作。
(4)制定救灾政策,组织和协调救灾工作,组织建设自然灾害紧急救援体系,组织灾害情况核实和统一公布,管理和分配中央救灾资金。物资,监督使用,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5)率先制定社会救助计划、政策和标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负责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济和救济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