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批准号和公开号是一回事吗?

2024-05-19 02:41

1. 专利批准号和公开号是一回事吗?

1、专利(包括专利申请)不存在批准号这一说法。

2、专利相关的号有:

A、专利申请号
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识号码。
专利申请号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号、申请种类号和申请流水号三个部分。
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专利申请号中的第1—4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第5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第6—12位数字(共7位)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最后小数点后的为校验位。
专利申请号中的第五位申请种类号用1位数字表示,所使用数字的含义规定如下: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8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9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B、专利号
专利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与申请号一致,区别在于在申请号之前加上“ZL”。

C、专利公开号
亦称专利文献号,组成方式为“国别号+分类号+流水号+标识代码”,如CN1340998A,表示中国的第340998号发明专利。

专利批准号和公开号是一回事吗?

2. 取得公开号和分类号的专利就成功了吗?

不一定, 对于发明专利取得公开号和分类号的专利,就说明初步审查通过,但是还要进行实质审查,只有实质审查通过的才表明专利申请成功了。
对于不用实质审查的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取得公开号和分类号就说明专利申请成功了。
总之,一句话,取得公开号和分类号的专利是初步审查通过的专利,但不完全代表是取得专利成功。

3. 专利批准号和公开号是一回事吗

1、专利(包括专利申请)不存在批准号这一说法。2、专利相关的号有:A、专利申请号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识号码。专利申请号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号、申请种类号和申请流水号三个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专利申请号中的第1—4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第5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第6—12位数字(共7位)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最后小数点后的为校验位。专利申请号中的第五位申请种类号用1位数字表示,所使用数字的含义规定如下: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8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9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B、专利号专利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与申请号一致,区别在于在申请号之前加上“ZL”。C、专利公开号亦称专利文献号,组成方式为“国别号+分类号+流水号+标识代码”,如CN1340998A,表示中国的第340998号发明专利。

专利批准号和公开号是一回事吗

4. 申请号和公开号哪个是专利号

法律分析:
专利的申请号即为专利号,公开号及公告号是指该项专利进入相应进程时发布的官文序号,唯一能够查询到专利详情的只有专利号,也就是申请时拿到的专利号码。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专利的使用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专利无效、专利撤销、过期专利等一一被列入专利法律范畴。只有充分的认识诸如此类的法律制度,才能充分的利用专利资源,为企业实现更多的经济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5. 专利号是公开号吗

专利号和专利申请号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处于的时间不同。在专利没有授权之前叫专利申请号,授权之后叫专利号。
一、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有哪些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包括:
1、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
2、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等。
(三)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四)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
二、专利实质审查制的种类有哪些
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时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目前,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各国规定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不同,大致2~7年。日本、西德、荷兰等为7年,澳大利亚等国为5年,巴西为2年,我国则为3年。

专利号是公开号吗

6. 专利号是公开的吗

不可以的。如果您是专利权人,那么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公示之后进行相关的信息公开,因为受到专利法保护可以避免侵权和抄袭;如果随意公开别人的专利内容,转知汇了解到的情况是,这种属于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的专利被随意公开,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维权。
一、专利号概念是什么
专利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是文献号的一种。文献号是各工业产权局在公布专利文献(包括公开出版和仅提供阅览复制)时编制的序号。
专利号与申请号:
申请号:在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给予专利的申请号。
专利号: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专利号为:ZL(专利的首字母)+申请号。
若一个专利在申请中,但是却在申请号前加上ZL字母,属于使用不当,工商行政部门会依法给予查处。
二、专利号的主要特点
(一)排他性,意思很简单,即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二)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
(三)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
申请专利的作用主要有一下几点
(一)区别作用:可以使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与自己的产品区别开来,从而避免消费者混淆;
(二)警示作用:因为专利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仿制和销售
(三)广告宣传作用:使消费者通常认为标注有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产品在技术性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要优于同类传统产品,所以会信任产品质量,从而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
专利种类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7. 专利号指的是申请号还是公开号

不是的。
专利提交时有一个流水号打印在专利局发文的受理通知书上比如说201012652531.6(不存在),就是一个发明专利的申请号。直至此专利获得授权拿到专利证书,申请号才真正的能成为专利号。如ZL201012652531.6。
因此我们不要因为申请了专利就误以为该申请号就是专利号了,专利申请存在不定性因素,所以不要兴致勃勃的以为申请号就等同于专利号了,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申请号下达,因为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考虑到专利的实质审查,所以专利申请需要两年多或者三年都有可能,不要在专利没有通过申请前使用专利并且归为专利号。
一、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有哪些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包括:
(1)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
(2)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等。
(三)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四)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
二、专利实质审查制的种类有哪些
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时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目前,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各国规定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不同,大致2~7年。日本、西德、荷兰等为7年,澳大利亚等国为5年,巴西为2年,我国则为3年。

专利号指的是申请号还是公开号

8. 专利号是不是公开号

不是的。专利被授予专利权,才会拥有专利号。专利公开时会有一个公开号,公开号有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中国国家代码CN,
第二部分:第1位数字代表专利申请类型。
第三部分:第2~9位数字代表流水号。
第四部分: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
一、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有哪些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包括:
(1)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
(2)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等。
(三)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四)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
二、专利实质审查制的种类有哪些
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时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目前,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各国规定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不同,大致2~7年。日本、西德、荷兰等为7年,澳大利亚等国为5年,巴西为2年,我国则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