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的主要职能

2024-05-05 20:08

1. 河南省民政厅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省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省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二)指导、监督全省社团登记管理工作;拟定社团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负责全省性社团和跨市地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三)指导、监督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省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四)组织指导全省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监督实施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指导评残工作;指导全省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五)负责全省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定全省军休、复退军人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军休所的工作;落实军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全省军地两用人才培训;指导全省军事饮食供应站、军人接待转运站的供应保障和管理工作。(六)组织、协调全省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筹措、拨发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七)指导全省社会救济工作;拟定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社会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拟定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级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我省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省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拟定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九)拟定婚姻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和具体承办部分地区涉外和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拟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丧习俗改革。(十)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和界线的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全省行政区划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区域规划,并监督和组织实施。(十一)拟定全省地名管理法规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跨市地和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等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规范全省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省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十二)承办国务院、民政部下达的与接壤省的边界线勘定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市地和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地间的行政边界纠纷。(十三)拟定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负责全省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全省有关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监督落实;负责全省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省及市地间救助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省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十四)拟定全省殡葬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十五)负责全省儿童收养和涉外收养工作。(十六)负责全省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和各类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工作。(十七)拟定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十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民政厅的主要职能

2. 河南省民政厅的其他事项

(一)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河南省行政区划图由省民政厅会同省测绘局组织编制。(二)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外可称河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三)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四)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和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由省民政厅承担。(五)省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七)所属国有企业(金融投资类除外)移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3. 河南省民政厅的工作动态

省民政厅迅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3年11月18日上午,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昕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郭庚茂书记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会议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也对多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民政部门要在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要精心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抓好党组中心组、机关各支部、厅属单位各支部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要按照省委宣传部的部署和要求,通过民政网站、内部信息刊物、宣传版面等载体,大力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民政系统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二是抓好调研规划。要以影响我省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改革的视角,重新审视河南各项民政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谋划推动民政工作领域内各项改革的思路与举措。三是要加快推进落实。凡是党中央国务院已有决策部署和明确要求的,如城乡低保、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要下决心推进,争取早日取得成效。对工作推进中明显需要改革的,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走出新路子、创造新经验。要切实落实责任,全厅上下都要把深化民政工作领域内的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推进改革。四是要做到“两个结合”。要把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年度工作总结与谋划明年工作安排结合起来,做到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新成效促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河南省民政厅的工作动态

4. 河南省民政厅的人员编制

省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45名(含单列编制1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1名副厅长分管老龄工作);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5. 郑州市民政局的机构设置

 救灾救济处(市政府救灾办公室)低保处 优抚处社会事务处社会福利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处地名管理办公室老龄工作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办公室 组宣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计财处纪检委信访处法规处

郑州市民政局的机构设置

6. 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财务、保卫、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二)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处。负责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检查和落实;负责调研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建立民族和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并负责监督检查;组织推动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组织民族宗教方面的新闻发布;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志和年鉴的整理、编纂工作。(三)民族一处。负责全省有关民族团结、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协调处理民族纠纷;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指导民族学校工作;引导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搞好科技推广和科技应用等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四)民族二处。负责全省有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方面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研究制订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建立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聚居地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工作和扶贫工作。(五)民族三处(省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清真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和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规范清真食品经营管理秩序;依法处理涉及清真食品方面的问题;承担民族、宗教外事管理和有关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六)宗教一处。负责全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民间信仰方面的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处理相关的矛盾纠纷;指导相关全省性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相关宗教界人士的培训,联系宗教界人士;指导全省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承办设立宗教院校相关事务和具体指导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七)宗教二处。负责全省天主教、基督教和五大宗教以外宗教方面的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纠纷;指导有关省级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宗教界人士;指导全省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八)伊斯兰教处主要负责伊斯兰教方面以及清真食品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

7. 河南省民政学校

河南省民政学校是1986 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河南省民政厅,是一所集普通中专、联办大专、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和干部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学校。2012年9月,在省民政学校基础上筹备河南社会工作职业技术学院已被省政府纳入河南省高校设置“十二五”规划。【摘要】
河南省民政学校【提问】
河南省民政学校是1986 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河南省民政厅,是一所集普通中专、联办大专、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和干部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学校。2012年9月,在省民政学校基础上筹备河南社会工作职业技术学院已被省政府纳入河南省高校设置“十二五”规划。【回答】
机电技术系都是学什么呢?【提问】
机电技术主要学习的课程有力学、机械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
术、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工程力学、电工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机械学科教学论等。
【回答】

河南省民政学校

8. 郑州市民政局的介绍

郑州市民政局,是郑州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处室18个,直属事业单位29个,直属福利企业9个。 郑州市民政局2003年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系统,民政局机关等6个单位为“省级文明单位”。社会救助创造了“郑州模式”,军休安置、军供保障、勘界等工作获全国先进单位。郑州市连续6次被命名为“河南省双拥模范城”,连续4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